2009年7月10日 星期五

警方拉錯人投訴增多 hk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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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拉錯人投訴增多

【本報訊】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前稱警監會)成為法定機構後,昨日首次召開會議。監警會主席翟紹唐表示,留意到最近多宗投訴,都涉及警察「拉錯人」,在落案起訴後,才發現證據不足,要立即釋放無辜市民。監警會將「主動出擊」,向警務處的投訴警察課跟進。

撤案後不通知事主

翟紹唐昨日在監警會會議後表示,最近投訴警察課接獲至少四宗投訴警察「拉錯人」的個案,涉及不同類型的案件, 包括毆打、恐嚇、刑毀等,共通點是市民被警察拘捕,並遭落案起訴後,上級很快就發現證據不足,須要放人。其中一宗個案,投訴人被警方拘捕及起訴後,獲准保 釋。但警方很快發現證據不足,要撤銷拘捕。不過,警方並沒即時通知當事人,該被捕的市民再到警署續保時,方知道自己原來已被釋放。翟紹唐表示,會研究上述 類別的投訴,了解是否與前線警員經驗不足有關。監警會成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補充,根據現行法律,監警會成員可就警察執行職務時的一般程 序,提出改善建議。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表示,警察「拉錯人」時有所聞,投訴增加相信與市民的意識提高有關。他表示,包括著名鋼琴家劉詩昆被控襲擊妻 子,控方直至第三次提堂才撤銷起訴。翻查資料,當時代表劉詩昆的資深大律師清洪,曾批評警方未有徹底調查就落案。此外,監警會昨公佈一項今年 3月的調查,訪問約 1,000名市民,近五成受訪者以為警監會(當時名稱)屬於警隊一部份;僅三成人認為警監會有效率;兩成人滿意其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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