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0日 星期五

背懷孕妻 水塘鬼混 巡警撞破15歲女生車內口交 淫師囚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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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懷孕妻 水塘鬼混 巡警撞破15歲女生車內口交 淫師囚兩年

【本報訊】已婚小學教師疑背着懷孕妻子,在兼任劍擊導師的中學,暗交 15歲中二女生,譜出不倫戀。教師漏夜驅車載同身穿校服的女生到荃灣城門水塘鬼混,抵受不住女生情挑誘惑,解褲要她口交,剛巧警車巡邏撞破「車震」事件。 該教師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向 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成,法官指摘他沒有絲毫悔意,判監兩年。 記者:梁瑞珮


身穿西裝,外表斯文的被告楊天順( 34歲),坐在犯人欄內表現沮喪,不時搖頭,其妻竭力擺出冷靜樣子。律師庭外表示,會考慮是否上訴。被告案發時在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小學任教師,辯方指被告已辭去教席,只免費教授劍擊,現育有一名 7個月大兒子。

官指無悔意不減刑

法官陳仲衡宣判時指,被告跟女事主 X為戀人關係, X至今對他仍有好感,但案發時她屬未成年少女,被告必然清楚,相信父母均不欲看到未成年子女與成年人發生猥褻行為。被告作為 X的劍擊導師,實違反 X及其家長對他的信任。法官續指,判刑必須具阻嚇性,反映公眾對該罪行的憎惡,以 27個月量刑,沒有犯罪前科可減 3個月,惟被告沒有絲毫悔意,再沒有減刑理由。控方指,被告在 X就讀的中學兼職劍擊導師時認識 X。去年 3月,二人關係親密,曾到大帽山談心,被告向她表白:「如果我後生十年,我會追你。」翌月已進展成男女朋友關係。同年 5月 26日晚,被告驅車載身穿校服的 X到城門水塘引水道。被告問她:「你愛唔愛我㗎?」其間, X趁被告講電話,隔褲撫弄他陽具及親吻他臉。被告掛線後按捺不住,將座椅調低,躺椅上解開褲鏈,叫 X口交。其後警方巡邏車駛經撞破。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曾摸 X胸部及私處,而 X向女警表示曾替被告口交。

辯稱受羊癇症影響

法官裁決指, X在庭上作供時推翻錄影會面提及替被告口交的供詞,指稱當日只想盡快離開警署,才說出迎合警員及社工的話,結果遭控方轉為敵對證人。法官認為 X的解釋欠缺說服力,接納錄影會面口供為真實,加上巡警目睹 X背着私家車擋風玻璃騎在司機位的被告身上。被告稱在現場受聶葉羊癇症發作影響,法庭亦不接納,確信他是自願作出招認口供。案件編號: DCCC1205/08


楊天順在城門水塘僻靜處車內叫 15歲中二女生口交,被法官判囚兩年。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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