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果日報網上版 --2009-07-04
保險員入境拒填健康表認罪
【本報訊】人類豬流感肆虐,衞生署於 5月初已實施入境旅客健康申報措施。一名年輕保險從業員於 5月 31日經羅湖返港時,因拒絕填報過往到訪地方及聯絡地址等資料,被控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罪,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被告認罪,但不同意案情, 署任主任裁判官吳蕙芳將案押後至 8月 26日聆訊,被告准以 500元保釋。
不肯補填地址
被告葉蘭賓( 21歲),被控於今年 5月 31日在羅湖管制站二樓入境大堂,沒有遵從衞生署健康監察督導員謝靄祥,在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提出的要求,提供被告的聯絡地址及過去七日曾到訪的國家、地區和城市。
案情指,事發當日下午約 3時,衞生署督導員在羅湖管制站入境大堂收集旅客健康申報表,被告遞交手中的申報表,但被督導員發現其聯絡地址一欄沒有填寫,遂要求被告補填地址,但被告不理會,逕自步向 e通道擬過關。
另一名督導員見狀趨前截停被告,再解釋根據規例,入境人士必須填寫健康申報表,申報過去七日曾到訪地方及聯絡地址,但被告拒絕配合,督導員繼續與他理論時,入境事務處職員報警。
最高囚六個月
兩名警員到場調查,再向被告解釋要填寫健康申報表資料,惟被告仍堅持拒絕合作,最後被捕。
香港衞生署與深圳檢疫部門於今年 5月 2日一同實施出入境口岸健康申報措施,目的是進一步減低人類豬流感傳播的風險。若旅客沒有遵從《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提出的要求,申報及提供有關資料,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 5,000元及入獄六個月。
案件編號: FLCC19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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