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日 星期六

藉詞邀任模特兒 拍裸照威脅性交 20次教師淫辱女生囚五年半

生果日報網上版
藉詞邀任模特兒 拍裸照威脅性交 20次教師淫辱女生囚五年半

【本 報訊】曾有非禮前科的私校男教師,藉詞邀任雜誌模特兒,誘騙 14歲女生到時鐘酒店「度身」,肆意淫辱及跟她性交,更利用拍下的裸照威逼女生性交近 20次,早前被裁定非禮及威脅他人性交等 5罪成立。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唯治昨斥責涉案男教師嚴重違反誠信,至今毫無悔意,不難想像其行為對事主造成長遠傷害,令社會感憎惡,判被告入獄五年半。

被告心智正常

現年 27歲被告蕭卓明,依舊穿上西裝應訊,但領呔歪斜,一頭蓬鬆。被告去年曾因非禮中學女生而被判囚,他當時反應激動,更當庭仰藥。但昨日他表現平靜,只是一 直抬高頭望着法官,判刑後繼續昂首大步進入羈留室。被告大專教育程度,曾任教師,現無業。辯方昨進一步求情指,被告相當鍾意案中 14歲事主,曾送小禮物及關懷事主,但不為法官接納。法官更謂:「唔係鍾意就可以為所欲為」,又指被告身為老師,較事主年長,他看準並利用事主弱點。對於 辯方所指,事主曾在被告上一宗非禮案中,替他寫求情信,法官認為只屬片面之詞,不予考慮。法官引述被告報告時指,被告沒有精神及心理問題,心智正常,但其 性格存在問題,與心理學家會談時,顯得自我保護,不樂意交談。報告指,被告沒有意欲改過自新,有機會重犯。案情指,事主於 06年暑假報讀日文班而認識被告,被告於下課後邀事主及另一女生任模特兒。於 07年 7月至 08年 7月間,被告兩度約事主到時鐘酒店度身,其間借機摸她乳頭,又指模特兒都要脫衣度身,令事主脫光衣服,被告便拿起攝錄機拍攝,又越靠越近與事主性交。被告 此後常以裸照威脅她,於 07年 9至 11月,被告 10至 20次與她性交。直至 08年 11月中,被告因上一宗非禮案服刑期滿,出監兩日在事主學校守候,事主驚慌,於是報警。案件編號: DCCC111/09


被告蕭卓明因非禮及威逼少女性交罪,昨被判囚 5年半。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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