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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 獸 CID
警 署 內 強 姦 報 案 人
【 本 報 訊 】 旺 角 警 署 發 生 駭 人 聽 聞 的 「 野 獸 刑 警 」 強 姦 女 報 案 人 事 件 。 一 名 失 竊 案 少 女 到 警 署 報 案 , 竟 墮 入 在 警 署 內 遭 強 暴 的 悲 慘 命 運 。 一 名 負 責 調 查 該 宗 失 竊 案 的 探 員 ( CID ) , 疑 色 迷 心 竅 , 日 前 以 認 領 失 物 為 名 相 約 少 女 到 旺 角 警 署 見 面 , 其 後 竟 色 膽 包 天 在 警 署 認 人 室 內 將 她 強 姦 。 涉 案 淫 警 東 窗 事 發 後 潛 逃 , 結 果 在 全 港 警 員 追 緝 走 投 無 路 下 , 昨 日 自 首 被 扣 留 調 查 , 今 日 解 上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控 以 一 項 強 姦 罪 。 記 者 : 廖 韻 思 、 羅 日 昇 、 卓 永 強
涉 案 的 旺 角 警 署 野 獸 刑 警 姓 梁 ( 29 歲 ) , 編 號 5 × × 56 , 已 婚 , 花 名 「 龍 安 」 , 來 自 警 察 世 家 。 據 稱 , 梁 加 入 警 隊 10 年 , 5 年 前 駐 守 油 尖 警 區 特 別 職 務 隊 時 , 曾 放 蛇 假 扮 嫖 客 到 色 情 網 吧 光 顧 , 成 功 拘 捕 一 名 經 營 色 情 場 所 男 子 及 6 名 未 成 年 賣 淫 少 女 。 梁 後 來 調 任 深 水 警 署 軍 裝 警 員 , 今 年 6 月 再 在 同 警 署 調 任 俗 稱 CID 的 刑 事 調 查 隊 , 一 個 月 前 再 調 往 旺 角 警 署 當 CID 。
藉 詞 協 助 尋 回 失 物
消 息 稱 , 案 中 女 事 主 19 歲 , 早 前 在 天 水 圍 警 署 報 案 聲 稱 遭 人 偷 去 銀 包 , 由 於 失 竊 案 發 生 在 旺 角 區 , 警 方 將 案 交 由 旺 角 警 署 處 理 , 該 案 剛 巧 由 梁 所 屬 分 隊 負 責 調 查 , 梁 因 而 認 識 女 事 主 。 據 稱 , 梁 對 女 事 主 色 迷 心 竅 , 不 時 藉 故 致 電 聯 絡 她 ; 本 周 一 晚 上 , 梁 又 致 電 找 女 事 主 表 示 需 要 她 到 旺 角 警 署 認 領 失 物 , 女 事 主 不 虞 有 詐 , 由 男 友 陪 同 到 警 署 , 其 間 男 友 先 行 離 開 , 留 下 女 事 主 一 人 與 梁 見 面 。
消 息 又 稱 , 梁 向 女 事 主 簡 單 錄 取 口 供 後 , 藉 詞 與 她 一 起 外 出 用 膳 , 女 事 主 應 邀 同 行 , 其 間 兩 人 在 食 肆 都 曾 經 飲 酒 。 至 周 二 凌 晨 時 分 , 女 事 主 已 醉 不 可 支 , 梁 以 女 事 主 家 住 天 水 圍 路 途 遙 遠 為 由 , 建 議 扶 她 返 回 警 署 休 息 一 會 。
據 說 , 女 事 主 被 扶 返 旺 角 警 署 後 , 被 帶 到 一 樓 的 認 人 室 , 該 間 只 有 100 多 平 方 呎 的 認 人 室 , 由 一 幅 單 面 玻 璃 分 隔 成 兩 邊 , 全 部 牆 壁 都 安 裝 上 隔 音 牆 , 門 外 另 有 緩 衝 區 隔 絕 才 到 走 廊 , 關 上 大 門 後 便 可 說 是 「 與 世 隔 絕 」 , 面 有 任 何 聲 音 , 外 面 都 無 法 聽 到 。
消 息 又 謂 , 女 事 主 在 認 人 室 內 疑 有 醉 意 遭 人 強 姦 , 醒 來 後 有 人 向 她 安 撫 , 要 求 她 不 可 將 事 件 外 洩 。 女 事 主 事 後 返 回 天 水 圍 住 所 , 對 被 侵 犯 心 有 不 甘 , 當 日 早 上 親 到 旺 角 警 署 報 案 , 警 方 以 事 態 嚴 重 , 交 由 西 九 龍 總 區 重 案 組 跟 進 。
交 出 佩 槍 失 更 潛 逃
前 日 原 定 在 下 午 5 時 當 值 , 他 返 回 旺 角 警 署 後 發 覺 重 案 組 探 員 正 封 鎖 認 人 室 調 查 , 心 知 不 妙 , 立 即 致 電 女 事 主 查 問 , 獲 悉 她 已 就 強 姦 案 報 警 後 大 驚 , 馬 上 將 佩 槍 交 回 槍 房 , 然 後 離 開 警 署 不 知 去 向 。
及 至 到 達 他 上 班 時 間 , 上 級 原 本 要 他 與 重 案 組 聯 絡 , 協 助 調 查 , 但 卻 不 見 他 出 現 , 致 電 給 他 又 不 獲 回 應 , 懷 疑 他 蓄 意 失 更 潛 逃 。 上 級 經 與 重 案 組 商 量 後 決 定 展 開 通 緝 , 並 通 令 全 港 警 務 人 員 找 尋 。 通 令 中 指 , 失 更 警 員 染 金 髮 , 身 上 無 槍 , 涉 及 一 宗 強 姦 案 , 警 員 見 到 他 可 立 即 將 他 拘 捕 ; 另 外 , 重 案 組 事 後 曾 向 與 梁 相 熟 的 同 袍 要 求 交 出 手 機 號 碼 , 以 便 追 查 梁 的 下 落 。
女 同 袍 勸 服 往 自 首
至 昨 下 午 1 時 許 , 懷 疑 梁 在 走 投 無 路 之 下 , 致 電 給 同 隊 一 名 女 同 袍 要 求 協 助 , 並 相 約 到 女 警 家 中 見 面 , 其 後 由 女 警 帶 同 他 返 回 旺 角 警 署 自 首 , 西 九 重 案 組 探 員 接 報 將 梁 押 回 重 案 組 調 查 。
探 員 事 後 翻 查 梁 的 手 機 紀 錄 , 發 覺 面 記 載 有 女 受 害 人 和 其 他 女 子 的 電 話 號 碼 , 警 方 正 調 查 他 過 去 半 年 處 理 過 的 案 件 中 , 有 沒 有 女 事 主 可 能 曾 受 侵 犯 , 野 獸 刑 警 目 前 仍 被 扣 留 調 查 , 今 日 解 上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控 以 一 項 強 姦 罪 。
探 員 警 署 強 姦 女 報 案 人 示 意 圖
旺 角 警 署 發 生 令 人 髮 指 的 強 姦 案 , 一 名 探 員 藉 詞 協 助 女 報 案 人 , 在 認 人 室 內 將 女 事 主 強 姦 。 李 偉 民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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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 by : cell_kk - 11/27/2008 13: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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