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4日 星期一

銀主盤樓契不全 影響按保

銀主盤樓契不全 影響按保
2007年4月28日





【明 報專訊】購買銀主盤,樓契往往是眾多環節中最要留意的一環。有讀者來電指出,委託代理購買一個銀主盤,簽了臨時合約,代理即時拿出一份單位樓契的副本,及 後,她拿�樓契副本,往申請按揭,銀行表示其樓契缺少了4份文件,包括曾申請二按的文件,所以只能承做七成按揭,不能申請七成以外的按揭保險。法律界人士 指出,購買銀主盤與一般物業不同的是,簽臨約前都必須聘請律師查契,否則可招致不能申按或成交等嚴重後果。

讀者姜小姐表示,早前透過一間大代理行,物色一間銀主盤,由於符合心意,遂於代理行簽約。她指出由於首次購買銀主盤,所以不明白當中要注意的地方。她表示,簽約後,代理隨即拿出一份樓契的副本,並逐一向她介紹﹕「這是租契、這是一按按揭契......」。

文件不全 銀行承做七成按揭

及 後,她於簽署正式合約前,委任律師,律師從銀主索閱樓契時,發現原業主曾借90多萬元的二按,而4份二按卻從缺失去。律師表示,由於銀主盤臨約有「必買必 賣」的條款,若不成交,除失去訂金,亦有可能承擔被追差價等法律責任,而且由於失去文件並非最重要的部分,日後轉手應無大問題,所以建議她繼續成交。

她表示,由於首期不足,一直有打算申請按揭保險,到銀行時,職員亦發現樓契有缺失,表示可以承做七成按揭,但因按保的申請較為嚴謹,經查詢後,並不會獲批。她表示,最後要向親友相借,才籌足尾數成交。

她表示,及後到地產代理監管局投訴,據她了解,由於涉及樓契的法律問題,代理一般不會知道,若無更多證據,指控較難成立。她表示,代理於簽臨約前,一直沒有提醒她要注意的地方,她頗為憤怒。

簽臨約前 宜找律師借契查閱

律師鍾沛林指出,代理是賣樓的專家,並不是法律的專家,所以的確較難從以上的情節作出有力指證。鍾表示,簽署臨約前,必須找律師借契查閱。他稱,銀主盤的樓契有缺欠,並不鮮見,律師會通知客人,哪些缺少了,以及後果,待客人自行決定。

他表示,若購買一般非銀主盤的物業,不需要於簽臨約前,便委託律師,但要注意不要簽署有「不會質詢業權」的條文。他稱若簽署了有類似條文的合約,則日後發 現業權有問題,也很難推翻合約。他稱,市場曾有業主知道樓契有問題,會於合約上,加上類似條文。地產界人士指出,代理若沒有建議客人簽署銀主盤臨約前,先 查契,實有失職之嫌,讀者可以從這一方向跟進,而不是指出代理沒有提供法律意見。

明報記者 周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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