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美創辦人非法經營中國首富黃光裕囚 14年
備受關注的中國前首富、國美電器創辦人黃光裕,昨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裁定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和單位行賄 罪,三罪併罰,判處他入獄 14年,罰款六億元(人民幣.下同),沒收財產兩億元。本案從立案至判決,全部閉門操作。黃的辯護律師認為有關判刑過重,將研究是否上訴。中國組
昨日的宣判吸引海內外近百名媒體記者到場採訪,但北京當局高度戒備,近百名公安和 10多輛警車在法院門前把守,並拉起幾百米長警戒線;部份記者雖憑證件可進入警戒線內,但除個別官方媒體外,其他記者全部都不能進入判庭現場。判決從上午 9時半開始,不到一個小時結束。
放大圖片案件昨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宣判。新華社
放大圖片黃妻杜鵑因內幕交易罪,判監三年六個月。資料圖片
庭上平靜 聞判無言庭內消息指,黃光裕的母親和兩個妹妹出庭旁聽。黃光裕在庭上平頭短髮,一身西裝,神情淡定;同案的黃妻杜鵑則 是一身運動服示人;另一位同案被告、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前董事長許鐘民亦是身着西裝。黃光裕在宣判後一言不發,未當庭表示是否要上訴。法院認定黃 光裕犯有三宗罪,包括內幕交易罪、非法經營罪和單位行賄罪。關於內幕交易罪,法院指 2007年 4月至 9月,黃光裕作為中關村科技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在決定該公司資產重組時,指使他人用 85個股票賬戶購入該公司股票,成交累計 14.15億元,賬面收益 3.09億多元。至於非法經營罪, 2007年 9月至 11月,黃光裕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兌換港幣 8.22億多元。關於單位行賄罪,法院指黃光裕作為國美和北京鵬潤房地產公司法人,直接或指使他人向公安部經偵局前副局長相懷珠等五名官員行賄,折合人民 幣 456萬多元。這五人中的另四人,分別是北京市公安局經偵處前警官靳紅利、國家稅務總局前處長孫海亭、北京市國稅局前科長梁叢林和科員凌偉。值得關注是, 法院判決並無提及早前盛傳涉本案的眾多高官,如公安部前部長助理鄭少東、廣東省前政協主席陳紹基、國家工商總局前司長郭京毅、國家外滙管理局前司長許滿剛 等。這些人早前都被內地媒體指涉黃光裕案而落馬。有消息指,這也正是本案從一開始就閉門審理、神秘兮兮的原因之一。
辯護律師:判決過重法院對黃光裕三罪併罰,判他坐監 14年,罰款六億元,沒收財產兩億元;同案的原中關村科技董事長許鐘民因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及單位行賄罪被判監 3年;黃妻杜鵑因內幕交易罪,判監 3年 6個月。此外,黃光裕旗下的國美電器和鵬潤房地產公司,因單位行賄罪分別被罰款 500萬元和 120萬元。黃光裕的辯護律師楊照東認為判決結果過重,指法庭論理時控方「有些理由並不是特別充份」;他透露將會見黃光裕商談上訴問題,並在法律規定 10日內決定是否上訴。據悉,黃光裕及妻子杜鵑聞判後表現平靜,反而旁聽的兩個妹妹和母親情緒激動。現年 40歲,曾多次登上《福布斯》和胡潤中國富豪榜首富的黃光裕,出身貧寒,靠倒賣家電發迹,一度坐擁 400多億港元的身家。由他一手創立的家電分銷王國國美電器佔了內地家電市場三成半。但 2008年 11月 17日,他在北京家中被北京市公安局經偵分局帶走,隨後大批內地高官亦相繼落台。而「公海賭王」連超亦因涉案,被指為黃光裕洗黑錢,一度遭內地扣查。
黃 光裕小檔案姓名:黃光裕年齡: 40歲原籍:廣東潮陽學歷:初中未畢業即輟學簡歷:1995年 隨兄到北京,開舖經銷家電,並命名國美電器1999年 國美電器獲得迅速發展,實現全國連 鎖2002年 2月 經同鄉的港商詹培忠搭橋,買下本港上市京華自動化,改名中國鵬潤2004年 6月 國美電器借殼中國鵬潤上市,黃一躍成為當年《福布斯》中國排行榜首富2008年 11月 因涉經濟犯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拘查昨日 一審判監 14年、罰款 6億元人民幣、沒收財產 2億元人民幣
黃 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和單位行賄罪,判入獄 14年,罰款六億元,及沒收財產兩億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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