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五狼案
輪姦兩女罪成候判
2012年01月20日【本報訊】兩名未成年少女透過 facebook交友後,隨初次見面的男網友 M仔到陌生人的住所消遣,換來被多名陌生男子用「解酒丸」迷暈輪姦。翌日, M仔率領數名餓狼再度出擊,淫辱多三名未成年少女。五名被告昨被高院陪審團分別裁定共 10項強姦和非禮等罪名成立,還柙候判。記者在裁決前曾訪問其中一名被告,發現這班餓狼一向愛蒲愛媾女,雖然惹上官非,仍不知悔改,只將責任推在同黨和受害少女身上。記者:羅日昇、陳佩明
五名被告包括林偉龍( M仔, 20歲)、楊文忠(金毛, 27歲)、鍾志和(暗瘡仔, 26歲)、洪永峰(肥仔, 27歲)及楊光暉(青衣暉, 28歲),聞判時均木無表情。前日一度在犯人欄內爆發小衝突的 M仔及金毛,昨在庭上零交流,懲教署特意派員坐在兩人中間,以防再生事端。
次被告:楊文忠
27歲 髮型師
第三被告:鍾志和
26歲 倉務員
第四被告:洪永峰
27歲 雲石店少東
第五被告:楊光暉
28歲 倉務員
「金毛」指畀M仔累
如今身在囹圄的「金毛」楊文忠,前日被還押前接受訪問。他擘頭第一句說:「我唔係共犯……我係畀 M仔累!」他又指案發晚實情是進行性派對,仍死撐赴會的女事主一早知情,又大數女事主不正經。問他是否認為遭誣告,金毛卻答得模稜兩可:「唔係咁嘅意思,我唔係強姦犯……最多係衰鹹濕!」
金毛又數臭今次的「戰友」 M仔,自稱是肥仔介紹 M仔給他們三人認識,並不熟絡,指 M仔是蒲友,「玩開妹」。他和暗瘡仔、青衣暉媾女用的是一貫方法,跳舞唱 K直落,也會花心思傳短訊對象開心。帶回家埋身肉搏,一向是雙方同意,「唔興用藥」。他講起 M仔時咬牙切齒,難怪他前日在陪審團面前推撞 M仔:「最衰都係你,俾藥丸女仔食,呢次累埋我!」他擔心今次會被重判。
M仔父親稱「好難過」
擔心的除了一班被告,還有他們的親友。由去年 11月底開審日起, M仔的爸爸多次陪同兒子進出法庭,散庭後帶他回家。兒子被還押時,其父坦言「好難過」。 M仔的父母昨聽取裁決時,陪審團每宣讀兒子被控的各項罪名成立時,二人的手便抽搐一下。
陪審團經一夜考慮,至昨早九時半一致裁定 M仔、金毛、暗瘡仔及肥仔於去年 1月 21日在深水埗一單位內,強姦 14歲少女 X及 Y罪成;但裁定 M仔、金毛、暗瘡仔及青衣暉,於去年 1月 22日在旺角一單位強姦一對 14歲孖女(即少女 B及 C)的指控不成立。但五人另被裁定非禮、施用藥物作非法性交及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成。
案件編號: HCCC171, 172,203/11
首被告:林偉龍(M仔)
20歲 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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