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日 星期五

學者倡長者立理財授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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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倡長者立理財授權書

【明報專訊】香港大學及
中文大學學者早前合作調
查,發現逾半受訪者有協
助長者管理財務,但當中
近半數人均遇到困難。研
究建議,長者應訂立遺囑
以及「持久授權書」
(EPA),以保障他們於
失去精神行為能力以及過
身後,其財產仍可得到妥
當管理,同時又可受到法
律保障。

賽馬會早前聯同港大社會
科學學院副院長崔永康博
士及中大醫學院胡令芳教
授,進行「長者財務管
理」研究,以電話形式訪
問了3505名成年人,其中
55%受訪者表示,有協助長
者管理財務,主要是替長
者繳付帳單、購買日常用
品及處理銀行事務等。

醫生律師見證委任託管人

近半受訪者表示,替長者
管理財務非常繁複,超過
兩成人更因此感到壓力。
崔永康解釋,受訪者最常
因分工問題而與家人爭
拗,例如「有�人覺得你
係大仔(長子),就應該
負責照顧老人家」。另近
三成人則指出,長者曾對
受訪人作出的財務安排表
不滿。

崔永康舉例,有受訪者稱
曾與家中長者合資100萬元
做銀行定期,每人各佔一
半,以賺取更高息率,然
數年後長者忘記合資一
事,以為所有存款均屬自
己,受訪者欲取回部分存
款時,被長者指侵吞財
產。

崔永康建議,長者應該把
自己的想法講清講楚,而
家人之間亦明確分工,並
定期舉行家庭會議。另
外,研究建議長者應訂立
EPA,醫生及律師的見證下
委任1名或多名被授權人,
以待日後自己失去精神行
為能力的時候,可代為管
理財務。

他提醒,長者訂立EPA時應
盡量告知身邊親友,以發
揮更大的監察效果。崔又
指很多長者均對EPA沒有認
識,由1997年至今僅有40
人訂立了EPA,故政府應多
宣傳。

賽馬會流金頌計劃贊助的
「長者財務管理」研究,
昨由負責研究的中大醫學
院教授胡令芳(左)及港
大社會科學學院副院長崔
永康博士(中),連同城
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王玉
珍(右),講解長者管理
財務時遇到的困難及建
議。(黃建邦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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